《河南日报》深读·法治⑮丨司法救济 涅槃新生——府院联动赋能豫联集团重整的实践与思考
重整是司法救济的重要方式,考验政府处置协调能力,被认为是评价一个区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豫联集团是我省近年来重整成功的典型企业之一,该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近日,记者走进这家企业,从它的重整之路,透视如何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精准助企破局,维护各方权益,化解金融风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王绿扬
夏日郑州,绿意正浓。6月16日,记者跟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邢彦堂的脚步,走进位于巩义市站街镇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的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工业园区。园区内,车间机声隆隆、生产繁忙;车辆往来穿梭,井然有序,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你看,这一大片铝精深加工厂房就是2021年重整后新建的。这几年,豫联集团成功化解了债务危机,生产经营持续向好,实现了涅槃重生。”邢彦堂说。
危机:明星企业陷入困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决策失误、行业变动、宏观政策调整和金融环境变化,都可能导致企业发展陷入困局。实施重整是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利用资本市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方法之一。
河南是铝工业大省,铝矿储量及铝材产量均居全国第二位;铝产业更是郑州市六大主导产业之一,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
旗下拥有上市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诸多企业的豫联集团,正是一家围绕铝做文章的民营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以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为主,拥有煤电铝和绿色水电铝的国际化高端铝合金新材料企业,是我省乃至全国铝加工产业链比较完备的企业之一,也是巩义市的一家“明星企业”。
在豫联工业园区800多米长的电解车间里,200多台电解槽稳定运行,工程师胡广谦密切关注着槽控系统工作参数。“这个车间日产电解铝液600多吨,目前满负荷生产。”他说。
今年是胡广谦在豫联集团工作的第20个年头。谈起几年前企业生产经营最困难的时期,胡广谦说,工友们都知道企业曾面临危机,但生产从未中断,职工薪资待遇并没有受到影响,“当时大家都对企业前景很有信心,觉得企业一定能摆脱困境”。
“在预重整阶段,通过调研,我发现这种信心不仅存在于豫联集团职工中,也同样存在于企业股东、管理层甚至不少债权人心中。大部分人都十分看好豫联发展前景,相信企业只是暂时遇到了困难。”邢彦堂说。
2018年开始,受转型升级遭遇金融去杠杆、国际贸易形势变化、国家产能政策调整、市场环境不佳等因素影响,豫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短期债务规模大、融资途径受阻,陷入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截至2020年末,其上市公司中孚实业资产负债率高达100.55%。
“一方面,经过走访摸底,我们认为豫联集团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发展思路清晰,总体看来发展底子是好的。另一方面,企业仅靠自身很难持续经营,如果不能尽快改善经营状况、化解债务危机,将面临中孚实业退市和破产清算的风险,带来员工失业、诸多债权人和投资者的损失无法挽回、上下游企业连带受创等连锁反应。可以说,重整是当时企业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能帮助其暂时卸下沉重的债务包袱,轻装上阵再出发。”邢彦堂说。
破局:四方联动合力破冰
对于陷入困境仍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程序尽力救助,使其恢复生机,正是重整的题中之义。
2020年11月至12月,郑州市中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陆续受理豫联集团及6家关联公司重整案,并指定由巩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清算组任管理人,豫联集团正式开启重生之路。
“重整就是给‘病企’治病,府院联动是最好的‘药方’。”清算组有关负责人说,“重整过程中,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创新‘政府+法院+管理人+企业’四方联动工作模式,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通过信息共享、定期研判、协同推进,公平保障各方利益。”
政府支持稳大局。省市县三级联动,搭建债权人沟通平台,在法院指导下,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在案件受理前,省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企业重整可行性进行研判,争取支持;重整过程中,政府部门积极与金融债权人沟通,通报重整进展情况、协商解决问题,共召开金融债权人会议8次、发函23份;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后,持续关注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予以政策支持,帮助企业在经营上取得实质性重生。
法院护航保公正。在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郑州市中院成立工作专班,全程监督指导重整工作。与政府工作专班建立信息共享、周例会机制,保证严格依法推进重整;统筹偿债资产,维持既有产业链协同优势,实现企业整体资产价值最大化。
管理人主导推进。管理人聘请上市公司重整经验丰富的多家中介机构组成管理人工作团队,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采取“事前审查,事后监督”的经营接管模式,保证企业在重整期间不裁员、不减员,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间断、不弱化,对内协调各中介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对外加强与各债权人的沟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企业自救强信心。豫联集团内部成立领导组及5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对接管理人成立的重整综合管理、重整草案制定和谈判小组,建立每日协调例会机制,大量基础工作得以提前完成,为重整成功奠定坚实基础。
“重整过程中,最艰难的事项之一就是与债权人沟通,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协商,多数债权人都对企业遭遇表示理解支持,愿意给企业一个机会,以实现长期的共赢。”豫联集团总经理宋志彬说。
经过反复磋商,2021年5月,豫联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2021年7月,郑州市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至此,重整程序全部完成。2022年4月,经郑州市中院裁定确认,终结豫联集团重整程序。
洛阳赛斯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豫联集团的债权人之一,也是它的上游企业,主要为豫联提供精炼剂、测氢仪等产品。该公司销售经理马志强告诉记者,他们与豫联集团的合作持续了近10年,双方合作一直很愉快。
“豫联集团规模大、产品质量好、前景广阔,作为长期合作伙伴,我们愿意与豫联共渡难关。”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时,马志强作为公司代表坚定投下了赞成票。“这几年豫联集团每年都能按时履约偿还债务,我们的合作规模也有所扩大,选择相信豫联实现了双赢。”他说。
在企业重整阶段,担任主审法官的邢彦堂每两个星期都要来企业了解进展情况。“豫联集团重整的成功,保住了就业、保住了市场主体、保住了产业链的稳定完整、保护了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实现了多方共赢。”他告诉记者,该案例还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重生:焕新发展向“绿”而行
重整不仅是治沉疴,更是谋新生——
走进豫联集团产品展厅,只见易拉罐罐体及罐盖,新能源电池用铝塑膜关键技术专利产品,新能源汽车、飞机所用的高性能铝合金板材,手机、笔记本电脑外壳所用的阳极氧化料等产品依次排开,灯光照耀下,各色铝制品闪着银色的光芒,科技感十足。
宋志彬介绍,豫联集团的前身是筹建于1975年的巩县电厂,公司现有总资产249亿元,员工近万人,拥有年产69万吨铝精深加工、75万吨电解铝、50万吨再生铝(在建)、15万吨碳素、90万千瓦电力、225万吨原煤的产业规模,产品销往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的130多家工厂,在国内外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一个易拉罐:“别小看这个易拉罐,它可是公司的主打产品,全球每10个易拉罐中,就有1个罐的原材料源自豫联。我们成功开发出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0.235mm厚超薄罐体料和0.208mm厚超薄罐盖料,2023年启动了铝材减碳计划,目前罐体料再生铝最高使用比例达85%,产品质量得到国内外高端客户的认可,成为世界前三大啤酒、饮料厂的核心供应商。”
步入豫联工业园区,国际化、科技感十足,企业形象焕然一新,绿树繁花与现代化建筑相互映衬,尽显现代绿色园区的生机活力。
近年来,豫联集团以“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为发展方向,对生产线进行绿色智能升级改造,持续节能降碳增效;联合高校开发再生铝高质量保级利用技术,构建铝循环再生体系;新建废水处理站,对运输车辆进行电动化替代,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着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24年,豫联集团实现销售收入447亿元,出口创汇超13亿美元。重整后,企业实现连续性盈利,2021年至2024年,豫联集团上市公司中孚实业累计实现利税总额85.33亿元。
安徽阜阳小伙李建科两年前从吉林建筑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硕士毕业,在线上求职时,看到了豫联集团的招聘信息。“我在网上查了一下企业的信息,觉得这家企业很正规,薪资待遇不错,岗位也和我所学专业对口,就投了简历,最终顺利入职。”在设计工程师岗位上表现出色的他,短短一年便入选了公司后备人才,成为企业重点培养对象。
人才是企业最核心的资产。重整完成后,豫联集团提出“600名优秀大学生”招聘计划,搭建人才梯队,目前已吸收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素质年轻人才400余人。
用法治厘清沉疴,以改革激活潜能,凭绿色重塑筋骨,豫联集团的涅槃重生,不仅是一个民营企业的脱困样本,也为中国重整制度实践写下生动注脚。这一过程中,法治是定分止争的标尺,更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结构优化的引擎。
豫联重生再次证明,重整绝非简单“输血续命”,而是“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支持重生”的法治护航——通过制度设计让企业敢闯敢试,失败了有法律兜底,重新出发有章可循。
专家点评:豫联集团重整的法理逻辑与实践创新
□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会长 娄丙录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崔明亮
当前,破产审判工作已进入新发展阶段,应当凝聚“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支持重生”的社会共识和价值导向,通过能动司法,将破产保护、企业挽救、破产预防的理念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服务。豫联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成功重整,践行了破产拯救、能动司法的理念,实现了危困企业再生、债权人利益保护等多重价值目标。该案中的创新性举措,也为其他困境公司借助市场化、法治化重整重获新生提供了可参考的“郑州经验”。
与单一企业重整不同,关联企业重整案件多为大型集团企业,具有利害关系主体众多、程序复杂、人格混同、财产区分困难等特点。豫联集团重整案创新性采取协同重整模式,实现了程序效率与实体正义的统一。同时,借助市场化债转股,豫联集团实现了资产负债结构及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为后续公司营运能力的恢复提升提供了基本保障。
重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是“办案与办事、开庭与开会、审判与谈判”结合,涉及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仅靠破产审判庭或法官单打独斗难以高效推进重整工作。对此,郑州市中院在“府院联动”的基础上,创新“政府+法院+管理人+企业”四方联动工作模式。
省市县政府三级联动,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双重作用;郑州市中院与政府工作专班建立府院联动周例会机制,确保重整主要事项、重点工作,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政府各部门联动履职、凝聚合力,为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保驾护航;将管理人履职深度融合到联动体系之中,提升管理人参与度,畅通管理人反馈渠道;企业内部细分为5个工作小组,与管理人小组精准对接,设立每日协调例会机制,实现重整事务的化繁为简,切实提升重整质效。
面对重整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应牢固树立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将重整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公正审理、提高重整质效、维护社会稳定的审理原则,为优化资本市场发展环境与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不断增强重整制度与实践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