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驾+拘留!就因出租车司机做了这件事……
酒驾、醉驾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若驾驶人酒后驾驶出租车
不光威胁驾驶人自身安全
还危及到乘客的生命安全
若是醉酒驾车
则更是危险!
近日,柳州交警查获一起
醉酒驾驶营运车的案例

5月18日0时20分左右,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柳南大队警力在柳南区潭中西路进行巡查时,查获驾驶人肖某涉嫌醉酒驾驶“东风”牌小型轿车(出租客运车)的违法行为。


经执勤警力现场对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已超法定醉酒标准值。执勤警力随即依法扣留了肖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提取。根据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肖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8.47mg/100ml,已超醉酒标准值,涉嫌危险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询问调查,肖某所驾驶的“东风”牌小型轿车属广西云森科技有限公司的出租客运车辆。5月17日晚19时左右,肖某结束最后一班车后,驾车与好友聚餐,期间喝了3杯米酒,在凌晨聚会结束后,因心存侥幸便决定自己驾驶出租车回家,不料途中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柳南大队对肖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伍仟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十五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饮酒与驾驶营运车挂上钩
先看看违法成本你是否能承受?
⏩ 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
是给生命“砍价”!
请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