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拒检 还把执法员给咬了 云溪男子因妨害公务领刑6个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4 10:13:00    

岳阳晚报7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小骅)饮酒后驾车遇查,不仅拒不配合检测,还咬伤执法交警、摔毁执法记录仪——冲动之下,代价几何?近日,云溪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妨害公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月,云溪区交警大队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一晚,余某在亲戚家饮酒后,独自驾驶小汽车上路。行至查缉点附近时,他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当即停车欲弃车逃离,被执勤交警识破并拦停。

面对交警的盘查和酒精吹气检测要求,余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争执中,他竟将执勤交警曹某、刘某咬伤,还当场摔烂了2台执法记录仪。

因事态升级,交警立即向派出所报警。民警王某带领辅警赶到现场后,对余某进行口头传唤,但其仍拒不服从,直至被强制控制。

经审理查明,余某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5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法院认为,余某在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时,以暴力手段阻碍执法,咬伤执法人员并损毁执法装备,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判决作出后,余某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指出,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遇执法检查时,应保持冷静、理性沟通,切勿因一时冲动采取暴力抗法行为,否则必将付出法律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