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25丹东最新购房补贴政策来了
由市政府主办,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办的丹东市2025年春季房交会(换房大集)活动,于3月21日至4月20日举行。
本次房交会主题为“春启宜居城 链动新势能”。3月26日,将在月亮岛广场举行启动仪式。3月26日至4月1日,在月亮岛广场举行为期7天的换房大集活动。
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开发企业,在辖区内公园、广场等场地或在流动旅游大巴上开展推介活动。部分提供推介服务的房地产中介将通过线上平台展出项目、提供看房服务。
形式多样的惠民政策,是本次房交会最大的亮点。
活动期间,购房者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交易的建筑面积给予补贴:
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给予交易面积每平方米70元补贴;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给予交易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补贴。
此次活动新推出叠加补贴,可在基本补贴基础上累计。具体补贴内容包括:
外地人来丹购房补贴。对外地户籍人员来丹(包括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增加每平方米50元补贴。
“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补贴。如购房者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含房改房),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以登记时间为准),活动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和经济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增加每平方米30元补贴。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建筑面积大于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的,可按面积差再增加每平方米20元补贴。
村民进城购房补贴。对丹东市农村人口首次在丹东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增加每平方米50元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本次活动购房补贴政策与我市实施“万名学子留丹来丹”专项行动人才补贴政策可同时享受,具体标准为: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标准,2021年1月1日来丹工作后,在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5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名校优生待遇标准,2023年1月1日来丹工作后,在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待遇标准,2023年1月1日来丹工作后,在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本科生、大专生每平方米200元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符合“名校优生”条件的,按照“名校优生”住房补贴政策兑现。
新城区购房补贴。对非新城区户籍人员到新城区(合作区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合作区管委会再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贴。
本次房交会补贴发放工作将分批次进行。
基本补贴、外地人来丹购房补贴、村民进城购房补贴申请补贴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26日。发放补贴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
“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补贴申请补贴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30日。发放补贴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前。
逾期未申请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3.契税税收完税证明;4.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5.申领“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补贴的,需提供自有商品住房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证明材料。6.丹东市农村村镇户口进城购房的,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村民身份证明,以及在丹东市区无房证明。7.外地户籍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以及在丹东市区无房证明。8.不动产转移登记证明材料由购房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调取档案复印,包含不动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转移登记时间等相关信息。9.无房证明由购房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个人房屋状况证明。10.受理审核部门认为购房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需要提醒购房人的是:申请人提交的第1-3项材料,均需在活动期间(2025年3月21日至4月20日)发生并取得。未能在4月20日前取得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契税税收完税证明的,开具日期可延至4月22日。“卖旧买新”“小房换大房”涉及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人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核验原件。
本次活动,人才购房补贴由人社部门进行政策解释并组织受理发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除人才补贴政策外的购房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受理补贴范围,以购房契税发票上税务机关所在地为准。
市住建部门咨询电话:2130315,2305716
(丹东发布)